衡準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4000稅務行事曆

2026 年(民國 115 年)

一年的期限,
攤開在一張表上。

企業與個人每年要面對的申報與繳稅期限,依月份整理如下。期限遇週末或國定假日會順延,實際日期以財政部及各地方稅務機關當年公告為準。

稅務部主管張書豪在螢幕前核對客戶的申報排程
稅務部主管張書豪每週一核對全所申報排程

4100本月重點

11 月要處理的三件事

2026.11.01–11.30

11/16

截止(15 日適逢週日順延)

營業稅申報(9–10 月)

記帳客戶請於 11/05 前交齊 9–10 月進銷項憑證,我們會在 11/10 前通知應納稅額。

11/30

繳納截止

地價稅繳納

以 8/31 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。逾期每 3 天加徵 1% 滯納金。

12/31

年底前規劃

今年度贈與免稅額

每位贈與人每年有 244 萬元免稅額,年底前沒用完不會累積,有移轉打算的家庭可以現在討論。

4200全年申報期限表

一月到十二月

表列為法定期間;遇假日順延。地方稅期限以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公告為例。

01一月

01/01–01/15

營業稅申報(11–12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全年最後一期,順便核對全年進銷項。

01/01–01/31

扣繳憑單、股利憑單申報

有支付薪資、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的單位

2026 年因週末順延至 02/02。

02二月

02/10 前

寄發扣繳憑單給所得人

扣繳義務人

員工與房東報綜所稅時會用到。

02/01–02/28

營所稅年度試算

記帳委任客戶

事務所內部作業,提早掌握五月稅額。

03三月

03/01–03/15

營業稅申報(1–2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春節前後憑證多,請提早整理。

03/01–03/31

公司董監事及大股東資料年度申報

依公司法設立的公司

資料無變動也要申報。

03/22 前

房屋稅自住稅率申請

房屋用途有變更的屋主

當期適用,逾期改從下期起算。

04四月

04/01–04/30

使用牌照稅繳納

自用車輛、營業用車輛上期

公司名下車輛記得列入費用。

05五月報稅季

05/01–05/15

營業稅申報(3–4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與營所稅同月,請提早交件。

05/01–05/31

營所稅結算與未分配盈餘申報

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

2026 年順延至 06/01。

05/01–05/31

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

有所得的個人與家庭

2026 年順延至 06/01;本所五月延長服務至 20:00。

05/01–05/31

房屋稅繳納

房屋所有權人

2026 年台北市順延至 06/01。

06六月

06/01–06/30

上半年帳務檢視

記帳委任客戶

預估全年獲利,提前準備九月暫繳。

07七月

07/01–07/15

營業稅申報(5–6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上半年最後一期。

07–08 月

綜所稅退稅陸續入帳

申報後應退稅的個人

收到補稅單請先與我們核對。

08八月

08/31

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

土地買賣、移轉中的所有權人

以當天登記的所有權人課徵當年地價稅。

09九月

09/01–09/15

營業稅申報(7–8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與暫繳同月,留意資金調度。

09/01–09/30

營所稅暫繳申報

上年度有應納稅額的營利事業

可選擇以上半年實際獲利試算暫繳。

09/22 前

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

自住房屋的土地所有權人

核准後適用 2‰ 優惠稅率。

10十月

10/01–10/31

使用牌照稅繳納(營業用車下期)

營業用車輛所有人

2026 年順延至 11/02。

11十一月本月

11/01–11/15

營業稅申報(9–10 月)

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

2026 年順延至 11/16。

11/01–11/30

地價稅繳納

8/31 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

逾期每 3 天加徵 1% 滯納金。

12十二月

12/31 前

年度贈與免稅額使用

有資產移轉規劃的個人

每人每年 244 萬元,未用完不累積。

12/31

年底盤點與費用入帳截止

所有營利事業

存貨盤點表與年終獎金請在年底前確認。

4300每月固定項目

不分月份,每個月都要做

這幾項金額通常不大,但最容易忘記,逾期就會有滯納金或罰鍰。

表格可左右滑動 →

期限項目適用對象
每月 10 日前上月扣繳稅款繳納支付薪資、租金、執行業務報酬的扣繳義務人
次月底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繳納支付獎金、兼職薪資、租金等的投保單位
每月月底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費用繳納有僱用員工的公司與行號
每月 5 日交付上月憑證給事務所記帳委任客戶

4400提醒機制

委任客戶不用自己記這張表

  1. T−14

    催收憑證

    期限前兩週以電子郵件與 LINE 提醒交件。

  2. T−7

    通知稅額

    寄出試算結果與應納稅額,讓你預留資金。

  3. T−5

    完成申報

    多數案件在期限前五天送出,不擠最後一天。

  4. T+1

    寄送回執

    申報回執與繳款書歸檔,隨時可以調閱。
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「稅務行事曆」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公告。本頁僅供一般參考,個別案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與會計師意見為準。

4500交給我們記

期限我們記著,
你只要準時交憑證。